关于切实加强校园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30 点击数:

校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内各应用系统(网站)的管理,确保各应用系统(网站)的安全运行,现通知如下:

1、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即:“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1)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2)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3)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4)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我校将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备案工作;

2、十九大前后,全国有二十多所高校的网站遭到反共黑客的攻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目前,国内各级政府、机关、高校等事业单位的网站和应用系统仍然是反共黑客攻击的重点。鉴于我校绝大部分系统(网站)(含学校主站、新闻网以及各学院、处室、专题网站)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成为被攻击的目标,希望各部门要给予高度的重视。

3、按照教育部、省委网信办、公安厅网监大队的要求,学校正在采购合规的站群系统、技术防范设备以及开展网站和应用系统的等级保护备案和测评等工作。在新的站群系统未部署期间,建议各部门的系统(网站)继续保持现有的状态(校内访问),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积极予以修补,确保系统(网站)的运行安全,对确有必要需要开通的系统(网站),所属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71号文件精神,与学校签订相应的网络安全承诺书等,并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技术指导部门的要求执行。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安全责任重大,望各部门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负责人:于宁

联系电话:84812004(南区)、84892069(北区),手机:13009842883

联系人:韩松言

联系电话:84865124,手机:18846124680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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